校考合格名单公布
按照考生校考专业成绩确定合格考生名单,合格考生人数不超过所在省份书法学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倍。我校将于2018年4月份在郑州大学招生网(http://ao.zzu.edu.cn/)公布校考合格考生名单,并将合格考生信息报考生所属省份的省级招生部门备案,不再寄发纸质校考合格证。请考生及时关注郑州大学招生网发布的有关信息。
六、录取规则
(一)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省份:山东、江西
1.考生必须取得郑州大学书法学校考合格证,如果所在省有专业统考,还须取得所在省省级书法类专业统考合格证。
2.考生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。如果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控制分数线不止一个,则执行最低文化课控制线。
3.录取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文化课成绩与校考专业课成绩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%。计算公式为:
考生总成绩=(文化课成绩/文化课总分)×100 ×50% + (校考专业课成绩/校考专业课总分)×100 ×50%。
4.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,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文化课总分相同,则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(二)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份
1.安徽、湖南、甘肃
对于进档考生,按照所在省份投档成绩优先、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仍相同则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2.山西
对于进档考生,按照综合成绩优先、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。考生综合成绩=(文化课成绩/文化课总分)×100 ×50% + (省统考专业课成绩/省统考专业课总分)×100 ×50%。综合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,仍相同则按语文、外语、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。
七、新生复查
新生入学后,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。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,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。
十、联系方式
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: 0371-67781182
咨询电话: 0371-67767983
郑州大学招生网:http://ao.zzu.edu.cn/
郑州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:
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综合管理中心518A室
邮编:4500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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